湖南法治報訊 通訊員 邱三軍
“法官能翻山越嶺到村里來,這么耐心地幫我們解決問題,我真的沒想到……”2025年4月16日,桂東縣人民法院組織干警來到清泉鎮里地村,將巡回法庭搬進海拔1000余米的深山村落,經過2個多小時的溫情調解,一起跨省離婚糾紛在山谷清風中畫上圓滿句號,原告曹某(男)與被告溫某(女)當場達成離婚調解協議,溫某年過七旬的父親作為法定監護人緊握法官的手連聲道謝。
2024年3月,曹某和溫某經人介紹后相識成婚,婚后雙方長期分居兩地,夫妻感情逐漸出現了裂痕。2025年4月,曹某從外省赴桂東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被告溫某因患二級精神障礙喪失勞動能力,常年由腿腳不便的老父親照料,若按常規程序開庭,溫某父親需輾轉奔波,曹某亦面臨多次跨省往返的困境。
為了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,承辦法官邱三軍當即決定啟動“巡回辦案+先予調解”機制,將法庭搬到當事人家門口。 在村委會臨時搭建的法庭內,法官采取“背對背調解+心理疏導”策略。因溫某患有二級精神障礙無法出庭,其年邁父親作為法定監護人全程參與。面對曹某的堅決態度,法官耐心釋明《民法典》離婚經濟幫助制度,引導其履行對弱勢一方的責任;同時,用當地方言與溫某父親細致溝通,逐條解讀監護職責,并協調村委制定長期幫扶方案。最終,曹某同意留下部分彩禮作為對溫某幫助,溫某父親緊握法官的手感慨:“道理講透了,我們心里也踏實了!”
調解結束后,法官就地開展普法課堂,結合本案向村民講解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編和殘疾人權益保護相關規定。“離婚糾紛不僅要看法律條文,更要考慮弱勢群體的生存需求。”法官的闡釋引發村民共鳴。一位老人感慨道:“原來法院辦案不是冷冰冰的,還能幫老百姓解決后顧之憂!”這場翻山越嶺的審判,不僅讓跨省糾紛塵埃落定,更讓司法溫度在深山村落落地生根。
責編:劉建軍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